《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發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進一步優化調整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措施,部在《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八版)》的基礎上,修訂形成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指南》優化調整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刪除了中風險區防控有關內容;調整了開展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轉運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結束閉環作業疫情防控要求;將原則上暫停出現本土疫情的縣級行政區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車服務調整為低風險區內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車查驗乘客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明確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提供“落地檢”場所,便利跨省出行乘客開展“落地檢”。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不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定不移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堅定不移貫徹“動態清零”總方針,進一步提高行業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不折不扣落實好《指南》各項要求,高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業穩定運行。要結合實際周密組織實施《指南》,堅決糾正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做法。要面向交通運輸基層一線加強《指南》宣貫培訓,提升一線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政策優化調整,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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