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再退坡10% 新能源補貼政策紅利迎來最后的窗口期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由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近年來,我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成為了引領世界汽車產業轉型的重要力量。
過去10年中,新能源補貼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助推國內新能源市場快速發展。2021年新能源補貼即將再退坡10%,新能源補貼紅利已經所剩無幾,疊加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對公交企業而言,2020年11-12月是享受新能源足額購置、運營補貼最后的窗口期。
新能源政策不斷調整優化,最后的窗口期到來
2009年,四部委啟動“十城千輛”計劃,提升新能源汽車運營規模;2012年國務院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首次將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國家戰略,四部委聯合下發新能源推廣應用配套政策,通過財政支持做大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迎來了蓬勃發展期。近年來,政府不斷下調補貼方式、標準,提升技術標準。
2019年5月,四部委發布《關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開始,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重點支持新能源公交車運營。然而,“以獎代補”的政策細則至今仍未明確,但考慮財政收入放緩、補貼額度水漲船高等因素,新的補貼方式、補貼額度“退坡”可能較大。
今年4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其中,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年-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補貼下降一方面是源于財政壓力:財政收入增速放緩,同時隨著新能源汽車數量增加,補貼金額也持續加大。另一方面補貼并非長久發展之計,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終究要回歸到技術提升的本源。
綜上,新能源運營補貼未明確前、購置補貼未退坡前的11、12月是新能源政策紅利最后的窗口期。
公交發展迎來新形勢,老問題與新挑戰并存
近年來,我國城市公共交通運營能力逐年提高,多層次網絡體系已初步形成。公共交通發展正在迎來全新階段,但當前公交發展仍面臨著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等老問題和疫情防控下客流下滑、企業運營成本提升的新挑戰。
在近日舉辦的公交行業高峰論壇上,行業專家對公共交通發展趨勢以及新能源汽車政策導向做了詳細分析和解讀,并指出:新能源汽車發展潛力巨大,2020年是運營補貼政策的空檔期和窗口期,可抓住這一重要時期規劃車輛采購和更新。2020年作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空檔期和窗口期,可以說是各地企業采購新能源汽車能夠享受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的最佳時期。同時,2020年也是“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在這一關鍵時間節點推廣新能源汽車意義深遠,因此,交通運輸服務企業可以用足政策紅利,為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做出應有的貢獻。
窗口期內采購,既能享受足額運營補貼、購置補貼,又可以規避補貼退坡后客車購置成本向終端轉移的風險。尤其是2020年疫情影響下,公交企業經營收入下滑、運營成本提升,地方財政吃緊,將采購計劃提前至2020年11、12月,既可以搭上新能源補貼紅利的末班車,減輕企業自身經營壓力,又可以為政府分擔些壓力,可謂一舉多得。
補貼退坡的趨勢不可逆轉,但新能源汽車的重要地位不變,因此,運營企業如有新能源車輛采購計劃,不妨盡早籌備,在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同時,抓住補貼政策的空檔期,用好、用足政策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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