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年20萬!北京發布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標準
近日,北京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征求《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實施細則》意見的通知。意見稿指出: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運且未獲得建設補助的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可享受補貼,補貼標準為7kW及以下充電補貼0.4元/W,7kW以上充電補貼0.5元/W。對于社會公用充電設施以充電設施的充電量為基準,結合考核評價結果,給予充電設施企業一定的財政資金獎勵,獎勵分為日常獎勵和年度獎勵,日常獎勵按照充電量獎勵標準為0.1元/千瓦時、上限為1500千瓦時/千瓦·年,年度獎勵標準根據充電站考核評價結果情況分為4個等級,最高獎勵106元/千瓦·年,上限20萬元/站·年。
政策原文如下:
關于征求《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實施細則》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財政部等五部委《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7〕36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本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工作,保障電動汽車用戶享受安全穩定的充電服務,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進一步明確申報2020年度本市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建設補助和申報2019-2020年度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的獎補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等內容。市城市管理委起草了《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實施細則》。
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意見征集時間: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
征集郵箱:jyqdc313@126.com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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