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海南省公安廳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瓊教基〔2016〕92號
關于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
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三沙市政府辦公室,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和海洋局,廳直屬中學:
為了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根據《海南省校車安全管理試行辦法》、《海南省校車服務方案》要求,結合我省教育實際,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研究制定了《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公安廳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2016年7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
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海南省校車安全管理試行辦法》、《海南省校車服務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使校車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增強。
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為期半年,即從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按照宣傳部署、組織實施、督查總結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部署階段(2016年7月20日至8月30日)。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本市縣實際,研究制定本市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校車安全教育宣傳和校車整治等重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1日)。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按照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聯合深入開展校車安全治理工作,并對各學校的校車治理行動進行檢查、督促。
(三)督查總結階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在總結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成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將聯合對各市縣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學校)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安全問題突出的單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請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將本市縣組織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聯系人:吳岳庚,聯系電話:65232270,郵箱:65230825@163.com。
三、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舉,營造校車安全濃厚氛圍。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區域內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充分利用廣播、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校園網、黑板報、橫幅、展板、掛圖等形式,在校園內營造濃厚的校車安全及交通安全氛圍。
進一步密切家校聯系。通過《告家長一封信》、家長會、教師家訪、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向每個家長宣傳交通安全常識,告知家長不要為孩子購買和改裝超標電動車和自行車,不要讓孩子坐“黑車”上下學,切實增強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二)深入開展校車安全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結合實施《海南省校車服務方案》和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精神,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全體師生進行校車安全教育,組織各學校、幼兒園在全省校車專項整治期間每個月開展一次乘坐規范校車或規范公交車主題班會(或教育活動),針對學生乘坐農用車、“三腳貓”等不規范交通工具的不安全行為,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加強校園周邊道路環境整治。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聯系,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校門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車站點、上下車等提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公安交警部門要著力加強對校門、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監管,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四)全面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和排查工作,確保學生的乘車安全。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宣傳實施國務院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海南省校車安全管理試行辦法》和《海南省校車服務方案》,開展轄區內的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和排查工作,加快對符合條件校車標牌的辦理。對本市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和租用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及其駕駛人、運行時間、行車路線等情況進行全面整治排查,要確實做到“三不漏”(不漏一車、不漏一人、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并逐一建立檔案;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要求的各種車輛接送學生;堅決查處校車超載、超速等多種違規行為,一旦發現問題,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隱患不準行駛。省教育廳將會同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對各地校車治理工作進行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校車安全和交通安全關系到廣大學生的生命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穩定,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制定方案,確定工作重點,明確任務目標,細化責任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長效機制。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及時通報、研究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健全完善校車安全定期排查、聯席會議和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建立健全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校車安全管理長效協作機制,加快校車標牌辦理,不斷提高校車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本市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存在的各種校車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師生交通安全。
(三)加強宣傳,及時報送信息。各市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本地區校車治理工作情況,認真做好治理工作的數據統計和信息采集、報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確定一名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專門負責治理情況信息采集、整理、歸檔和上報等工作。
抄送: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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