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從四川省交通廳獲悉,截至目前,四川省各市、州農村客運班線車輛的確認工作和道路運輸證的換發工作基本完成,農村客運專用線路牌的換發工作也接近尾聲,下一步將重新核定農村客運票價。實行客運附加費優惠后,全省農村客運票價將進行下調,農民群眾坐車出行將更加實惠。
農村客運 將降低中準價
四川交通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交通部門清理確認農村客運車輛、重新核發道路運輸證和農村客運專用線路牌后,經確認后的農村客運班線將在省交通廳對農村客運票價中的客運附加費進行優惠的基礎上,重新核定農村客運票價,票價核定的原則是:交通規費包繳優惠政策既要切實通過降低票價惠及農民群眾;又要讓經營者有一定的經濟效益,使農村客運車輛“開得通、留得注有效益”,促進農村客運的發展,為農民群眾提供更好的出行條件。
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四川省農村客運實行政府指導價,即由政府規定班車的客運中準價,營運企業根據市場競爭情況可以隨時在中準價的基礎上按要求上下浮動票價。對此,有關負責人表示,管理方降低農村客運的中準價,正是要達到農村客運票價降低的實際效果。
據統計,目前,全省換發線路牌的車輛為2萬余輛,占預計確認車輛的96%以上。
降價幅度 可望超過10%
記者了解到,今年早些時候,省交通廳發出《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四川農村道路客運發展意見的通知》規定,凡在四川省境內運行的農村客運車輛,自2007年5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公路養路費和客運附加費實行包繳優惠征收,其中線路起訖點屬于縣(市、區)至鄉(鎮)、縣(市、區)至行政村的農村客運車輛,公路養路費和客運附加費均按照全費額的30%征收;線路起訖點屬于鄉(鎮)到鄉(鎮)、鄉(鎮)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農村客運車輛,該標準則減少到10%,而起訖點有一端在政府所在地鄉(鎮)的,則還是按30%的標準征收。
有關統計數據顯示,此次減收“兩費”、實行優惠后,縣到鄉(鎮)、村的農村客運票價將下降10.8%,鄉(鎮)到鄉(鎮)、鄉(鎮)到村和村到村的農村客運票價將下降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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