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價局2月7日公布三項公路客運企業減負政策,降低本地公路運輸企業的客運附加費和減免部分養路費,非廣東車輛在春節前15天參加春運,也可以減收車輛通行費。
佛山市物價局公布,從今年開始,降低公路客運附加費征收標準,從原來的每人公里3分錢降低為2分錢。另外,免征2007年春運期間,參加春運的營運客車40天的養路費,今年春節前15天減收非廣東省籍營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
佛山市公路局收費管理科的負責人表示,上個月已經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的通知,調整了公路客運附加費和參加春運的客運車輛養路費的征收標準。根據相關政策,已經參加了統繳養路費優惠的客運車輛,可以繼續享受免征40天養路費的政策,但是公路部門不會退還已經繳交的養路費,而是將日期順延抵消明年的40天養路費。
佛山市交通局春運辦主任陳小冬表示,春運前15天內減收非本省籍營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預計會吸引更多外來客車支援佛山春運.
陳小冬還說,一直以來,乘客的車票價格已經包含了公路客運附加費,現在降低公路客運附加費征收標準,乘客也將會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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