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村村通客車”工程,福建省決定對農村客運車輛實行客運附加費及運管費兩費免征和養路費減免的政策。泉州市953部農村客運車可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
據泉州市交通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享受這些優惠政策的農村客運線路與車輛是指從事本縣境內鄉鎮至行政村,或鄉鎮至鄉鎮,或行政村至行政村之間,以及毗鄰縣鄉鎮至行政村,或鄉鎮至行政村,或鄉鎮至鄉鎮,或行政村至行政村之間,且不經至縣城的農村客運線路與車輛。根據通知,農村客運班車在整個“十一五”期間將繼續享受每月每座位90元的客運附加費免征的優惠,而6座-24座小客車每月每座4元、25座以上大客車每月每座3元的運管費也不用交了。
此外,每噸每月200元的養路費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減免。2005年之前列入“農村客運網絡化”試點的,享受農村客運車輛免征優惠政策延期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起按國家規定標準的30%征收。而2005年1月起開通的農村客運車輛則免征3年,第4年起按國家規定標準的30%征收。繳納的養路費則全額用于農村公路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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