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河南省發改委、省交通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實行公路客運燃油附加政策的通知》,凡按規定收取燃油附加的客車統一在原先規定的運價基礎上按每人公里0.017元的標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
據介紹,此次燃油附加收取范圍是除已實行市場調節運價的車型不收取燃油附加外,其他各類客運車輛均按規定收取燃油附加,其中跨省對開的班車是否收取燃油附加由客運企業與對開企業協商確定。凡按規定收取燃油附加的客車統一在原先規定的運價基礎上按每人公里0.017元的標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農村客運即城鄉線路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準將另行通知,不在此次調整范圍之內。燃油附加作為客運企業正常的營運收入核算入賬,客運企業要按規定照章納稅。各級價格、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的規定重新核定公路客運班線票價表,并公布執行,客票價格尾數取舍仍按我省現行規定執行。
河南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公布的燃油附加標準是按照河南省目前的成品油價格水平核定的,是為了應對燃油價格上漲對旅客運輸的影響,從4月1日開始執行。今后若遇燃油價格上下調整幅度較大時,將根據調整后的燃油價格水平適時調整燃油附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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